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这样的“行业惯例”你(nǐ)认可么?
A:“哥,我最近刚开了家装修公司(gōngsī),能不能‘分享’点客户信息(xìnxī)给我?”
B:“没问题(wèntí),这些都(dōu)是刚买新房的潜在客户,我们互相帮助,共同致富!”
不少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公民(gōngmín)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,但很多人却不了解非法提供、收受(shōushòu)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。
近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就处理了一起(yìqǐ)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依法处罚的案件(ànjiàn),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(gōngānwǎng)安部门在办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,江西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为开展业务, 以找同行分享等(děng)方式非法获取购房业主信息,信息涉及业主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详细住址等。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启动(qǐdòng)查处(cháchǔ)。
经查,该公司为推销产品,存在以非法(fēifǎ)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。
公安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(dìèrkuǎn)之规定,对该家装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。
江西(jiāngxī)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脑存有新购楼房(lóufáng)业主的个人信息。经查,该公司员工为联系客户增加业绩,向(xiàng)同行(tóngháng)获取了一些新购楼房业主个人信息,这一行为被视为“行业惯例”,被公司负责人“默许”。
网安(wǎngān)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该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。
个人信息不是“行业共享的蛋糕”,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(gōngmín)基本权利。任何以“惯例”为名的信息倒卖、共享行为,终将付出(fùchū)法律代价(dàijià)。
请装修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,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(fēngxiǎn),严守(yánshǒu)法律底线;市民朋友提高警惕,共同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!
这样的“行业惯例”你(nǐ)认可么?
A:“哥,我最近刚开了家装修公司(gōngsī),能不能‘分享’点客户信息(xìnxī)给我?”
B:“没问题(wèntí),这些都(dōu)是刚买新房的潜在客户,我们互相帮助,共同致富!”
不少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公民(gōngmín)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,但很多人却不了解非法提供、收受(shōushòu)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。
近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就处理了一起(yìqǐ)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依法处罚的案件(ànjiàn),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(gōngānwǎng)安部门在办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,江西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为开展业务, 以找同行分享等(děng)方式非法获取购房业主信息,信息涉及业主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详细住址等。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启动(qǐdòng)查处(cháchǔ)。
经查,该公司为推销产品,存在以非法(fēifǎ)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。
公安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(dìèrkuǎn)之规定,对该家装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。
江西(jiāngxī)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脑存有新购楼房(lóufáng)业主的个人信息。经查,该公司员工为联系客户增加业绩,向(xiàng)同行(tóngháng)获取了一些新购楼房业主个人信息,这一行为被视为“行业惯例”,被公司负责人“默许”。
网安(wǎngān)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该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。
个人信息不是“行业共享的蛋糕”,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(gōngmín)基本权利。任何以“惯例”为名的信息倒卖、共享行为,终将付出(fùchū)法律代价(dàijià)。
请装修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,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(fēngxiǎn),严守(yánshǒu)法律底线;市民朋友提高警惕,共同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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